【“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恩施州流域综合治理典型案例⑦
发布时间:
2023-11-15 17:55
来源:
恩施州信访局
加大河湖安全保护执法力度,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的重要举措。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州司法局选编了一批典型案例,供大家参阅。
巴东县某公司一涉水构筑物是所属矿场为便于货物运出所建,主要功能为矿产品运出及机械设备运入,随着2015年矿场被关停,该附属设施丧失作用,处于闲置状态。该矿场涉水附属设施虽然在修建之初向码头主管部门申报了码头建设手续,但没有得到许可批复。
因当事人没有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为督促其履行,于2019年3月11日,在巴东县政府网站发布《责令自行拆除公告》,要求建设公司履行义务,在2019年4月15日前拆除其所修建的涉水构筑物,恢复原状。经催告后当事人仍然未履行,于2019年6月17日下达《代履行决定书》,于2019年6月18日下达《代履行催告书》。因建设单位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县水利局于2019年6月21启动代履行,于2019年6月28日代履行完毕。
涉水违法建设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水资源和水环境,恩施州将持续加强对涉水违法建设的治理工作,对各类涉水违建“严打击”“零容忍”。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各类违法违规侵占河道、岸线等行为,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宜居环境。
来源:法治恩施